It’s best if you go now.
请问这里的 if you go now 是主语从句还是状语从句?
句首的 it 是形式主语吗?
网友可以看看语法书关于“照应”(reference)这部分内容。英语的特征之一就是防止重复,用代词替代。当一个代词的所指内容在前文已经提及,代词具体指代什么需要往回看,看前面说过的内容,这种照应关系叫做后照应(anaphoric reference)。比如:
Tom is kind person. He often helps his classmates. he指代Tom,为人称代词后照应。
当一个代词的所指内容在后文才提及,这种照应关系叫前照应(cataphoric reference)。比如:
Having finished his homework, Tom went out to play. his指代Tom,为物主代词前照应。
当it指代一个分句内容时,也存在后照应和前照应的不同。
Tom sold his house and it surprised everyone. it指代前句内容,为后照应。
You wont believe it. Tom sold his house! it指代后句的内容,为前照应。
网友的句子中的it就是人称代词it的前照应使用方法,指代if从句的内容。
It’s best if you go now.if从句是条件状语从句。
I hate it when someone smoke around me. 这句话中的it大家也可以剖析为人称代词,指代后面时间状语从句的内容。这个it和上一句的it的使用方法一模一样,唯一不同是在上一句it作主语,这一句中it作宾语。但有不少语法书将这一句中it称为虚指it,或称为形式宾语,觉得it没所指意义。这是剖析办法的不同而已。假如觉得这句中的it没意义,那样上一句中作主语的it也就没意义了。同一个剖析体系中对相同使用方法的it需要做出相同的剖析,不可以前后矛盾。即这两个句子中的it要么都是人称代词的前照应使用方法,要么都是虚指it,没意义,只做形式宾语或形式主语。我倾向于觉得it是人称代词的前照应使用方法。
读了刘老师的“小文”,我完全赞同刘老师的这种看法。假如刘老师在叙述中用语法术语anaphoric reference和cataphoric reference,则更具“专业”说服力。
在I hate it that you always forget things.这句话中,that从句是名词性从句,并不是表示假设,而是事实。that从句本可以作宾语从句,但动词hate不可后接宾语从句,因此用it作形式宾语,that从句为真的宾语从句,这种讲解可以说的过去。另外也可以觉得that从句是人称代词it的限制性同位语从句,这比形式宾语+真的宾语从句更接近语言的本质。hate it + if/when从句结构中,将it剖析为形式宾语或虚指it则确实是十分勉强的。由于这个结构中的条件或时间状语是实实在在的状语,而非宾语。it也确实是有所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