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薄冰《高级英语语法》时,看到这句话,感觉薄老的说法有的不严谨。句子如下:
薄老翻译为“仓促写就”,应该是作品完成的意思。但原句being written,是在写作过程中的意思。所以,通常来讲,若是说话时作品已完成,应该用Having been written 更好,或去掉being, 直接用Written in haste 亦可。不知大伙有哪些怎么看?欢迎探讨,如有不妥,可批评指正。
那个Being是表示缘由!怪不能,window这个题转不过弯的,原来一片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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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下:我也觉得薄冰说的用being最好没依据,删除being或用having been都较用being来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