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词是不是能作同位语?
What first seemed like a luxury, crawling from bed to computer, not worrying about hair, and clothes and face, has become a form of escape, a lack of discipline.
译文:一下床就上机,不再为发型,服装,面部化妆烦心,起初看上去奢华的享受现在却成了一种对生活的逃避,一种缺少自律的表现。
请问老师,句中目前分词crawling from bed to computer, not worrying about hair, and clothes and face是来讲解a luxury的,那样这个目前分词可以称作为a luxury 的同位语吗?
但专家老师刚刚给大家说过“同位语指二个名词性结构前后排列,后一个名词对前一个名词起限制或补充说明有哪些用途,二者指的是同一个人或事物,大家将后一个名词称为前一个名词的同位语,二者的关系叫同位关系。同位语是名词性成分。”
所以,依据这个概念,目前分词显然不是名词性成分,所以它在本句中是作何成分呢?
2. 连词and为什么需要置于倒数第二个词前面,比如本句中的face之前?一般不是放在最后一个单词或成分前即可吗,此句为什么是例外?谢谢老师们。
我与刘老师的剖析不同。陈老师赞同刘老师的解答,因此我与陈老师的怎么看也不同。
what first seemed like a luxury=the thing which first seemed like a luxury. 现代语法觉得这种what是fused relative pronoun融合型关系代词,即what集先行词和关系代词于一身。这种从句叫做名词性关系分句,等于一个名词词组,其中心词为先行词the thing。
crawling..., not worrying...并非目前分词短语,而是动名词短语作what(或者说what中隐含的先行词)的同位语。网友既然从逻辑剖析了解这里应该是同位语,为什么想不到V-ing还可以是动名词呢?另外,这两个动名词短语不是luxury的同位语,而是what的同位语。
目前分词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时,分词的逻辑主语需要是句子的主语,可是what是crawling和worrying的逻辑主语(动作发出者)吗?这种剖析显然是不对的。
关于and表示并列的词项,一般的使用方法为最后两项之间用and, 前面诸项之间用逗号。但表示列举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列举的事情,同时暗示列举是不完全的,有未尽之意,此时则各项之间全用逗号,或全用and。比如:ABCD四项并列,一般的表示为 A,B,C and D. 但表示未尽之意时,可以是:A, B,C,D。或者A and B and C and D. (可以参读李基安《现代英语语法》有关章节。)本句中就是表示未尽之意。比如,不需要担忧穿什么衣服,面部化妆(与穿什么鞋,配什么包,用什么香水等)